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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7章神秘森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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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现代,已经不太多类似世袭的职业。尤其家长已经开始察觉到知识就是力量,总倾向于送孩子去读书,那么去过大城市,享受过城市便利的孩子,很少有人选择回到深山老林里。

安德烈作为一个看林人的儿子,从小就学会了如何用枪,以及侦查追踪各种痕迹。无论那是危险的棕熊,容易破坏森林生态的野兔,还是同为人类的盗猎者。除此之外,还要活学活用周围的一切,对于植物跟动物的相关知识,野外求生方法,辨别方向的方法等等。

除此之外,老练的看林人会传授一些自己的发现跟独有的知识给自己的后代,仅仅是为了后代在这个森林环境之中生活,这些知识也极为重要。

好比不要招惹带崽的动物,哪怕是一只看起来可爱的松鼠,也能咬断你的手指头。

又或者,树上的痕迹高度证明这是刚刚冬眠出动的棕熊,最好离开它最近的活动范围。

不要与自然为敌——它们以现在的样子安宁存在,自然有它的道理。试图改变,总会要承受一些代价。

就好比人人都称赞水坝的美妙,很少有人提到,改变了河流的走向与水流,对沿岸的人们造成怎样的后果影响,多少近河流的村子或者被突然改道的河流淹没,或者因逐渐干枯的支流衰落,还有大坝本身造成的压力,甚至对附近地址版块产生严重影响等等,更别提那些所谓‘没有污染的发电’只是自欺欺人而已,光冷却发电机的水就不会毫无污染。居民毫无戒心的饮下这类水,会在几代之后才显现后果。

也许,别的地方的看林人,只是当这作为一种工作,给钱就干。谈不上多专业,反正比一般人外行强。如果有别的选择,会理所当然选更好的职业。

但是安德烈的父亲,就是那种类似绝种的恐龙,这个世纪绝对不该再存在,类似暗黑精灵小说里才出现的,更为崇尚自然,将森林当做一种生活方式,lifestyle,不是那种沉重含义,而是更新颖时髦的那种,说‘生活情趣’更类似的意思。

老汉姆——连名字都普通到毫无槽点,就是这样一个看林人。

他用丛林教育来养育自己的孩子,身为他儿子的安德烈哪怕未来未必成为看林人,也已经是一个比一般看林人更合格的看林人。

……如果你希望去想象,可能想成德鲁伊的感觉更合适。不是跟动物做朋友,而是遵从森林法则,协调自然与动物,从中取得自己生存方式的,那一类极为原始的生活方式。

听到这里,茜瑶怀疑,可能老汉姆是个土著。

很多人以为土著都是头上戴着羽毛,啊啦啦怪叫的土人。其实不是,土著的意思,是原本就常年生活在那个地方的当地人。老汉姆的祖先可能就是生活在丛林之中的当地人,一直这样生活了许久,一代代将他们的经验跟生活理念传递了下来,到了老汉姆这一代,也许已经不记得自己的祖先,但却记得这些没有被时代带走的遗落的知识,这就是文明的传承。

花这么多篇幅讲述他的父亲,可见安德烈应该非常怀念且爱戴自己的父亲。他就是那种不会直接说爱你,却从细节之处能体会到的硬汉类型吧?虽然大部分时候直男气死人,但是正因为是直男,偶然流露的真情才更打动人心。

总之,老汉姆很热爱森林与森林里的动物,应该说他本身就是个看林人,做看林人的工作只能算兴趣与爱好的结合。做自己喜欢的工作的人,从不会觉得辛苦,他们会非常的投入其中,将这当做他生活的一部分。

但是这样宁静的生活被打破了。

那一天,老汉姆发现了偷猎人留下的痕迹。

那时候的安德烈才十一岁,比较尴尬的年龄,远远不是个小伙子,但个头已经不小,也能拿得起对大多数人来说太过沉重,后坐力也非常惊人的散弹枪。

“你在家呆着,晚上我也许不回来。”

这话没有引起安德烈的警惕。

有很多次也是这样,偷猎人喜欢晚上行动,一来掩人耳目,二来他们所喜欢盗猎的珍贵动物,夜晚行动的属于多数。

有时候抓捕盗猎者需要花费整整一夜的时间,而抓到之后又要连夜送去警局——天知道他们有没有同伙,老汉姆可不想把这些穿着衣服的野兽领回自己家关起来到天明。这样一来一回折腾下来,一天就过去了,一般老汉姆到第二日中午或下午才会回来。

这段时间,安德烈就要做好在家等待的工作。

偷猎者带着枪,对孩子来说太过危险。

万一同伙跑来,发现了小孩,从而想到看林人抓走了自己的伙伴,说不定会对孩子出手。

安德烈学习到的内容,有遇到这种情况,一个人乖乖待在家。晚上睡觉的时候以防万一要去小屋隐藏的暗室里,如有外人的声音进入家中,不要去与之冲突,直接从地下暗室的暗道里逃走,去找警察。

安德烈一直遵照约定,但他一直以为这个行为很多此一举。

在森林里,他就像无所不能的小王子。

他长大在这里,比谁都熟悉这里,这里就是他的后花园。为什么要怕外人闯入自己的后花园?该害怕的是他们才对。

小孩子有小孩子特有的天真残忍跟自大,他没把这当做多严重的事,还觉得老爹太过谨慎。

慎,我的看林人老爸过于谨慎该怎么办?

其实他内心多数是这样想。

那天他父亲一如既往的没有回来。

他在玩甲虫,很晚都没睡。

房屋外,传来不熟悉的脚步声,跟破坏门锁的声音。

听来,大约是用斧子之类的工具。

男孩这才想起,白天劈柴的斧子他没有收起来,就直接丢在外面了。跟每一个爸爸在家不爱干活的孩子一样,当时他没想到哪里有问题,反正明天还要劈柴,为什么要收起来。

更可怕的事发生了,脚步声传来,让男孩的心里沉重。

当生活在森林,只有他跟父亲两人的小世界,男孩太多次听到父亲的脚步,太过熟悉他的脚步,以至于无论父亲是疲惫,受伤,还是换了鞋,他都能听出来那是父亲的脚步。

那些脚步声,属于陌生人。

年轻的孩子心跳如鼓,这不正常,出事了!

他意识到这一点,比起闯空门,更可能是父亲对付的那帮盗猎者找到了这里。

安德烈这时候后悔没有听父亲的话,在他离家之后躲在暗室。但是正常的成长期少年,谁想在睡觉前就呆在黑漆漆又幽暗的地方?他只是睡晚了,谁也想不到会演变成这样。

暗室的入口位置在客厅,现在那些人已经来了,安德烈无法再回到客厅。

但是还有一个地方他可以去——那就是天花板。

木屋的结构是尖顶,导致一般的木屋肯定会有天花板。这种地方有一个隐秘空间是默认常识,所以老汉姆才又造了个地下暗室。入侵了小屋的人如果执意寻找,多数也会将注意力放在天花板,进而忽略了阁楼。

安德烈却别无选择,他只能从自己卧室的窗户翻出去爬到屋顶上,再从屋顶进入天花板上的阁楼。

正常逻辑来讲,他应该从窗户直接逃走才对。只要他悄声无息溜掉,毫无察觉的恶人很难在他的后花园里找到一个小孩。

但是安德烈担心他的父亲。老汉姆是没有找到他们这群坏人,被人摸到了自己家,还是说……

安德烈心中一紧,他必须确认老汉姆的安危,那么偷听这伙人的谈话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
他最终还是冒险翻窗进入了阁楼,小声用膝盖跟双手移动到客厅附近的位置,躺在那里放松身体,融入地板。

这还是在林间行走的技巧。

不想招惹棕熊的话,最好伪装成更安全的小动物,或植物,如果你显得很适应自然,棕熊也不会将你当危险对手。

他放缓慢自己的呼吸,如同入睡一般的频率。

很多人认为憋气会更安全,但其实那样会让你心跳加速,更为紧张,你会留下声音,汗液的味道,紧张的情绪等更多信息在空气中,进而被人发觉。

已经是合格丛林生活者的安德烈很轻松瞒过了对方,那帮盗猎者完全没想着检查一下阁楼。

也许是因为,他们也有一些慌错,所以没有更多的心思顾虑这些。

“你这笨蛋,瞧瞧你做了什么!”

其中一个很粗的男人的声音咆哮,似乎在指责自己的同伴。

“我……我没想到……我只是想吓唬他……让他受点伤……”

另一个有些懦弱,带着哭腔的声音道。

“现在怎么办?”第三个听来还沉稳的声音道,“我刚才检查了下小屋,大约只有他一个人住。”

安德烈想,好险。他的大部分小玩意儿都放在阁楼跟地下室,唯一可疑的,大概就是他的甲虫,但一只甲虫,不会有人立即联想到看林人有孩子,兴许是他自己的兴趣?

但是……

安德烈被不详的预感所击中。

难道,他们……!

他不愿意做这样的设想,这简直像是最残酷的噩梦。

他想着要不要跑出去找一找这些人留下的痕迹,说不定,老汉姆只是受伤,现在等着自己去援助?

他正想着要不要现在就悄悄行动,还是再耐心等这些人走了再行动,就听那个冷静男人的声音显得有些慌错。

“——那是什么!刚刚从窗前闪过的那个,有着像鹿角一样却类似树枝很多分叉的脑袋,那是什么东西!”

安德烈先是一愣,随即有些惊喜——难道是,森林之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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