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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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学后第二个学期。

三月。北京的风还带着刀子似的寒意,但路边的迎春花已经冒了头,嫩黄的花瓣被风吹得直晃。

周衍的案子一审宣判了。

姜枣给我发了新闻链接。

《明德中学硫酸泼人案一审宣判:被告人周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》

我点开看了庭审的详细报道。

周衍的辩护律师试图以"激情犯罪""精神状态不稳定"为由请求减轻量刑。

检方出示了大量证据——他提前一周在网上购买了工业硫酸,搜索了"硫酸浓度与皮肤损伤关系",还在手机备忘录里写了一段话:

"宋清晚为什么不看我一眼?她心里只有贺景琛。我要让贺景琛的脸比我的心还烂。"

法庭上这段话被当庭宣读的时候,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凉气。

宋清晚作为证人被传唤出庭。

她坐在证人席上,穿着深色外套,头发扎成低马尾,面色苍白。

检方问:"你是否知道周衍对你有好感?"

"知道。"

"你是否接受过他赠送的礼物?"

"……收过几次,但我都退回去了。"

"你是否明确拒绝过他的表白?"

"拒绝过两次。"

"拒绝的方式是什么?"

她沉默了三秒:"第一次是当面说的,说我们不合适。第二次是微信,说让他别再来找我了。"

"他之后的反应是什么?"

"他说他不会放弃。"

旁听席上一片窸窣声。

法官敲了敲法槌。

辩方律师抓住机会,开始试图将矛头引向"被害人过错"——暗示宋清晚对周衍态度暧昧、若即若离,导致了他的极端行为。

这段辩护被法官当庭警告了。

但网上的评论区已经炸了。

"宋清晚也有责任吧?她明知道周衍有极端倾向还收他的礼物?"

"收礼物又不代表暧昧,人家说了退回去了。"

"退回去了为什么还继续跟他保持联系?"

"她拒绝了啊!拒绝两次了!你要她怎样?把人打一顿让他死心?"

舆论再次撕裂成两派。

我关掉新闻页面,把手机放在桌上。

法学院的刑法课上,教授刚讲过一个概念——"受害者有罪论"。

人们总是本能地寻找受害者身上的"过错",因为这样可以让自己获得安全感:只要我不犯同样的错,同样的事就不会发生在我身上。

所以他们怪宋清晚不够决绝。

怪贺景琛不够警觉。

怪我不去挡硫酸。

却没有人问——为什么一个高中生可以在网上轻易买到高浓度硫酸?为什么他搜索了那些关键词却没有任何预警?为什么一个人的偏执可以不被任何人发现,直到他把硫酸泼出去?

我拿出刑法课本,翻到故意伤害罪那一章,在页边空白处写了一行字:

"追究犯罪人的责任。不是追究旁观者的良心。"

——

期末考试周。

法学院的期末是一场持续两周的拉锯战。宪法、民法、刑法、法理学四门大课的论文和考试挤在一起,宿舍里弥漫着咖啡味和此起彼伏的叹息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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